高职学院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成绩学分认定办法
(试行)
为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本着“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育人、展示风采”的宗旨,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激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取得好成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赛事范围及认定原则
(一)认定赛事范围
1.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各类竞赛。
2.经系部讨论认为符合成绩学分认定的其它赛项。
(二)认定原则
1.以在校学习期间的获奖证书为准(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包括中职阶段的证书)。
2.每张获奖证书只认定一门相关课程的成绩,对应一个课程代码。
3.相同赛项获奖的只认定一门相关课程的成绩。
4.不同赛项获奖的可以认定不同的相关课程的成绩。
二、成绩认定原则
1.国家级赛项:一等奖95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5分。
2.省部级赛项:一等奖90分、二等奖85分、三等奖80分。
3.其它不以等级划分的奖项(例如:金牌、第一名、优胜奖等),由各系部根据赛项的性质及含金量讨论决定认定成绩。
4.同时参加多个相同赛项的,按分值高的认定。
三、赛项认定课程
各赛项认定课程由各系部决定课程清单,报学院备案。
四、成绩学分认定审核
由学生根据学校学分认定工作通知上的要求完成申请,同时填写《上海电机学院学分认定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交学院办公室。。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并属于赛项对应课程清单内的各类竞赛,由专业负责人审核。
其它赛项及不在赛项对应课程清单内的竞赛,由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共同审核。
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职学院
2022年5月17日
附件:赛项对应课程备案表
系赛项对应课程备案表
序号 | 赛项 | 学分认定课程 | 课程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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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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