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届毕业班学生:
为进一步推动校企协同育人,规范我院驻企培养管理,完善学分认定机制,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教学规定,现就2026-2027-1学期驻企培养实施阶段相应材料提交的有关通知说明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为确保实践过程真实、学习成效可核验,申请学分互认的课程,必须成套提交以下四类材料:
1.驻企培养实习周记
按照3个月的驻企培养,整体提交一份完整、连续、真实的实习工作日志,记录每周岗位内容、学习收获与心得体会,体现完整学习过程,内容避免空泛、雷同。
2.完整实习总结报告
按规范格式撰写实习报告,包含实践目的、实践岗位、工作内容、技能掌握情况、问题反思、总结展望等完整内容,独立成篇,体现实习内容与目标、课程的匹配性。
3.企业单位综合评价
由实习所在企业指导老师或负责人,针对学生在岗表现、出勤情况、学习态度、实习成效等出具正式文字评价,评价内容需具体、真实、针对性强。
4.企业实践认定成绩
由企业对学生本次岗位实践进行量化打分(百分制),按照每门课程独立打分,作为课程学分互认的重要成绩依据。
二、材料提交时间
1. 2026年12月26日前提交申请学分互认的4份纸质材料至临港文理楼521或闵行行政楼219。
2. 2026年12月27日-2027年1月8日学院就驻企培养组织答辩,同时根据企业出具成绩、学生答辩等情况评定驻企培养学生课程总评成绩。(注:总评成绩=企业评定成绩(50%)+答辩成绩(30%)+实习材料(20%))。
3. 学院于本学期末将互认课程的总评成绩反馈到每位学生。
4. 2026年 1月-3月间根据学校教务处学分互认时间要求学生自主通过教学管理系统的“交流课程学分认定申请”提出学分互认申请,并打印《上海电机学院学分认定表》交到临港文理楼521或闵行行政楼219。(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学分互认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认定基本原则
1.真实有效原则:所有材料须真实反映在岗实习情况,一经发现抄袭、造假、拼凑材料,取消本次互认资格。
2.过程可溯原则:学院将随机抽查实习在岗情况、材料真实性,确保学分认定质量。
先进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先进技术学院学生驻企培养实习周志.doc

